

信息也是一种资源,有价值的信息现在也构成了一种稀缺的资源。譬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奥运代表团入场式上谁将是旗手就是许多体育传媒猜测和追问的问题。北京奥运会上的圣火怎么点燃也是北京奥组委将来要严密封锁的信息,似乎是国家机密。这样对信息的控制、发布,解读就成为体育官方和媒体大众博弈的内容了。
应该说,传统的新闻和信息的流通渠道,发布方式,以至新闻源的官方管理人机制,现在越来越受到互联网的多元化,大众化媒体环境的强大挑战。按照新闻传媒学的理论,谁首先控制了受众,谁实际上就主导了新闻和信息的内容,控制了公众的舆论。说得严重一点,也会极大地影响国际舆论。在体育上是这样,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我看恐怕也是这样。这已经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特别是在意外事件、爆料新闻、突发事件出现的时候更是如此。在奥运会上,谁出了兴奋剂丑闻恐怕会比谁能拿百米冠军更能引起媒体的关注和追踪。
在这样的情况下,首当其冲的是国家体育总局的新闻发言人。我在担任中国奥委会秘书长的多年之中,我就充当中国奥委会的发言人。当时的困惑是在得不出官方对某一信息和事件的官方阐述或官方解读时就不惜不公布信息的事实,以致在压抑全国媒体对事件的报道。我还算是个敢说话的人。譬如说,对当年马家军的问题,我就大胆地发表了我个人的看法。因为,我想,我不说话可能就意味着对记者问题的默认。也许就引起了我在掩盖真相的印象,或是有人会说,领导上在表态上处于“两难之地”。而“两难之地”的另一种解读是“你也许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其中了”。现在,公众机构在处理所谓的“公关危机”的时候,有些领导人还存在着居高临下的管理者的心理特征,而没有意识到构成真正危机或威胁恰恰是危机的随意传播。这不能完全责怪媒体,还是消息不畅通,各自从各自信息源的搜集、整理、分析、解读就成为唯一的选择了。因此,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信息,引导舆论就成为官方新闻机构的首选方案了。这样做可以减免许多不必要的是是非非。而做到这一点,确实是在考验领导者的判断能力和决定呀!
体育运动的报道,一般涉及到意识形态面较小,但不是没有。体育运动的报道对某一事实,某一事例,必然会从多角度、多视野,不同角度去报道。这样,就如照相机,不同的拍摄角度,不同的取景方法就会对不同的事实或信息有不同的阐释。
我主张,第一,必须客观地,不再扭曲地报道事实,也是新闻界的职业道德;第二,必须允许记者对事实或者信息有不同的解读,而不应强求口径一致。这是言论的自由,又是新闻工作的严肃性。这两者不是对立的。为了扩大销售量而杜撰轰动的新闻,这种行为不可取。
最后还想再说一点,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的问题。舆论监督是我们发扬民主的一种方式。有人说是“成本最低的社会管理”。现实是,有时候体育运动的当政者并不喜欢,也不习惯,利用舆论监督来发现问题,调整关系,纠正失误,总不希望体育舆论“说三道四”。还需要有一个认识和转变的过程。例如,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发生的一些问题,舆论进行了报道与评论,有的领导就不满意,要政府部门自己纠正自己的失误,特别是马上去纠正它是很难的。这些舆论的监督从长远看还是有作用的。另外一方面,舆论本身也不是不要监督的。我反对虚无和想象中的信息杜撰,也不赞成乱糟糟的概念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