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CHINA NONFERROUS METALS INDUSTRY ASSOCIATION RECYCLING METAL BRANCH,缩写:“CMRA”,以下简称“再生金属分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并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机构,于2002年5月16日成立,是中国唯一专业从事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再生金属分会下设信息咨询部、发展部、事业部。信息咨询部主要从事国内外再生金属产业的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调研、统计、分析和研究,为再生金属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再生金属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制订再生金属产业的行业标准,为国家制订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发展部作为分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窗口,以促进国内外再生金属企业交流、技术合作为目标,与世界上主要再生金属行业组织及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承担协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组织筹办再生金属国际论坛、VIP国际俱乐部、出国考察等活动。事业部秉承CMRA “会员是亲人”的宗旨,开展会员发展、组织各地会员企业联谊会、座谈会等服务工作,充分在协会及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及纽带的作用。同时负责协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现代化办公的秩序,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为政府宏观管理提供服务。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通过调研和咨询,为政府制定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提出建议、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决策依据;
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国家关于有色金属再生利用的各项政策、方针和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授权,进行企业的资信的评定工作,承担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七类废旧物资进口许可证发放的预审及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提高行业自律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制订行业的反倾销政策;
受政府委托,承担全国有色金属再生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的技术标准,其中包括企业经济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原料标准和管理标准,并对各类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制订废杂有色金属加工贸易出口单耗标准;
开发行业的信息与统计工作,对行业的生产、经营、技术、环保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报送统计报表,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发布有关生产经营、市场分析及科技动态等信息,并逐步建立行业信息网;
对本行业内协定的原料、产品的价格、进出口和投标价格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本行业整体长期稳定的利益,保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各项中介服务。受政府和会员单位委托,开展本行业成果鉴定、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管理咨询、企业评价以及重大投资、技术改造、开发项目的论证和监督;组织技术协作与交流;举办展览会,推荐高新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编辑出版书刊、宣传推广先进的科技成果、管理经验等;受理有色金属行业中有关再生利用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项目的评审。
组织本行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会员单位和个人出国考察、进修、培训,引进国外智力和商贸信息;推进技术、设备、产品的出口;组织和接待国外代表团的来访和交流;促进和协调本行业与国际间进出口贸易;
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带有共性的问题;反映有色金属再生行业在税收、进口废料管理、定点单位确定、再生资源加工区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入会基本条件:
㈠ 普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拥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章程,同意再生金属分会工作规则,自愿加入本会,能够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支持本会各项工作;
与废旧金属再生利用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研究、教学企事业单位。
㈡ 个人会员:(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本行业内知名的专家教授;
取得有色金属行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在本行业有一定经验的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研究、教学的工作者;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熟悉本行业国内外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
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政府管理人员;
对本行业有特殊贡献的专业工作人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填写会员登记表及入会申请书,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
对批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会员发入会通知,待收到会费(副会长:30000元/单位/年;常务理事:10000元/单位/年;理事:6000元/单位/年;会员:4000元/单位/年;个人会员:1000元/人/年)后,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及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铜牌,并享受本会定期提供的各项服务及行业信息。
三、会员基本权利: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优先得到本行业相关政策及法规上的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研究、人才等方面遇到问题,协会由专人负责落实,及时回复;
可享受行业科技进步奖、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职称评定、外事审批等服务;
向国家相关部门推荐示范项目、试点企业或红名单企业;
在与境外企业进行贸易时,本会将联合境外相关行业组织维护会员企业合法利益;
免费为会员企业提供国内外废杂有色金属市场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国外原料采购渠道;
协助会员单位办理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登记及废旧物资进口许可证等各种审批手续的咨询工作;
免费收录于《中国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企业名录》,并向海内外宣传;
免费在本会“中国循环资源网”发布企业名单并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会员企业免费成为本会网站会员,并根据不同级别享受本会网站的专业服务;
会员在本会主办的网站、杂志以及会刊等对外宣传媒介上作企业宣传广告,按不同级别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
免费为会员在《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杂志、本会网站或《再生金属动态》等对外媒介上发布会员企业供求信息,优先通过国外行业组织向海外宣传;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及大型展览活动,本会还将邀请国外考察团或专业组织优先参观会员企业;
会员在本会承办的所有会议、培训或出国考察团上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
免费参加本会定期举办的会员联谊会、沙龙等互动交流活动;
免费赠阅每期《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杂志及《再生金属动态》。
除享受以上基本权利外
理事权利:
免费赠阅每期《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杂志2份和《再生金属动态》;
参加协会每年召开的理事会;
优先在“再生金属国际论坛”上推出公司产品及服务;
由本会专业人员定期撰写宣传稿件,并负责刊登在业内专业的报刊杂志上;
常务理事权利:
免费赠阅每期《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杂志3本和《再生金属动态》;
参加协会每年召开的理事会;
优先在“再生金属国际论坛”上推出公司产品及服务;
每年免费在《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上刊登广告一次(2版);
由本会专业人员定期撰写宣传稿件,并负责刊登在业内专业的报刊杂志上;
免费提供国内外废杂有色金属市场的信息咨询服务;
副会长权利:
免费赠阅每期《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杂志5本和《再生金属动态》;
参加协会每年召开的理事会;
优先在“再生金属国际论坛”上推出本公司产品及服务;
每年免费在《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上刊登本企业广告四次(4版);
由本会专业人员定期撰写宣传稿件,并负责刊登在业内专业的报刊杂志上;
免费提供国内外废杂有色金属市场的信息咨询服务;
免费通过协会网站对企业进行宣传介绍;
协会安排专人定期交流,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协会专人负责,优先安排;
受协会会长委托主持相关行业会议及活动;
经专家考察,授予行业A类企业示范基地并优先推荐到国外。
四. 会员的义务:
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遵守本会《工作规则》;
按时交纳会费;
协助本会完成各项工作;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加强自律行为,提高行业的社会形象,维护本会的声誉;
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并退回证书或铜牌。
|